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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專欄

標題:
【新知】日本名古屋地方法院強調刑事手段對於營業秘密保護的必要性
內容:

IIPC圖檔2022/11/24

 

主題

日本名古屋地方法院強調刑事手段對於營業秘密保護的必要性

作者

創智中心(IIPC)梁景濠 法律研究員

法律要聞

   日本名古屋地方法院(下稱法院)在2022年3月18日,對於被控訴違反《不正競爭防止法》的「愛知製鋼」前董事本蔵義信(下稱本蔵)等,宣判無罪。被告本蔵致力研發磁阻抗( Magnetic Impedance, MI)感測器,嗣後對於提高感測器性能及開拓市場等方向,與「愛知製鋼」意見分歧。故於2014年離職另成立マグネデザイン公司,翌年研究發現Giga Spin Rotation (GSR)原理,能製造更小且性能更高的感測器,並取得多項專利。

  在2017年,原告「愛知製鋼」以被告本蔵等在2013年的會議中洩露營業秘密等為理由,提起告訴。經過兩次搜查,檢調發現相關會議筆記及白板照片等證據,故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指出在刑事程序,同樣適用民事上營業秘密法定構成要件,然而本案涉及的技術資訊,屬於工程上一般性、抽象性資訊,不符合秘密性要件。此外,法院認為原告「愛知製鋼」除未落實機密分級,在書面資料上標示「機密」外;且在保密期限屆滿後,亦未與生產商再簽署保密契約,難認為已採取合理保密措施,故不能認定被告本蔵等洩漏營業秘密。

  雖然日本經濟產業省已明確指出刑事罰係針對違法性高的行為,且法院對於刑事訴訟的舉證程度,要求必須達到無合理懷疑。同時社會亦有輿論認為調查人員應慎重判斷,避免因不當提起訴訟,造成科學技術發展的負面影響。但在本案中,法院則強調營業秘密對於企業經濟活動的重要性極高,為避免因營業秘密侵害行為,致損害企業競爭力,故採取刑事保護的必要性,越發提高。綜上所述,若企業欲透過刑事罰,保護營業秘密,須採取更嚴謹的管理措施,始能確保藉由刑事訴訟程序,主張權利救濟。

資料來源

中日新聞,〈愛知製鋼裁判 何が「営業秘密」なのか〉,2022/03/24 (最後瀏覽日:2022/09/25)。

讀賣新聞,〈事件5年 漏えい無罪、愛知製鋼元専務ら「安心した」〉,2022/03/19 ( 最後瀏覽日:2022/09/25)。

dmenuニュース,〈トヨタ系「スパイ容疑」事件、無罪確定が示す教訓 愛知製鋼の無茶な「元社員告訴」はなぜ起きた?〉,2022/04/06 (最後瀏覽日:2022/09/25)。

名古屋地方裁判所,令和4年3月18日判決,平成29年(わ) 第427号 (最後瀏覽日:2022/09/25)。

松田正久,日本のが科学技術発展阻害の例を秘密漏洩裁判に見る—愛知製鋼による告訴事件で無罪判決,日本の科学者,57卷7号,頁48-50(2022) (最後瀏覽日:2022/09/25)。

〈不正競争防止法の概要〉,経済産業省 知的財産政策室 ( 最後瀏覽日:2022/10/12)。

〈裁判手続 刑事事件Q&A〉,裁判所 (最後瀏覽日: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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