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考以下重點注意事項(請以實際通知內容為準):
1. 協助資料調閱(如相關電腦設備或紙本)與門禁申請,惟驗證執行單位可依據驗證計畫決定抽樣方法與範圍。
2. 保留權責人員出席時間,包含管理代表/最高管理階層出席啟始會議、總結會議,並負責答詢智財管理概況文件管理階層責任/制度規劃/管理審查會議等項目。
3. 不在實地審查地點之部門/人員,仍須確保有權責人員於實地審查安排之地點接受詢答並備妥相關執行紀錄,以避免影響驗證審查與結果判定。
4. 除驗證執行單位相關人員、申請單位人員外,除非經 TIPS工作小組同意,不得有其他非驗證作業相關人員在場、禁止錄音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