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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員課程問題

自評員課程問題

請登入TIPS網站會員,點選您的「姓名」,再點選「基本資料修改」,在「自評員編號」欄位就可以查詢到自己最新的自評員證號。

1. 本人請來信與該年度的自評員課程窗口說明須更正的資訊為何,再請依通知繳納工本費。

2. 並請將證書寄回: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216號22樓 TIPS工作小組收,我們會依照計畫作業時程批次印刷、寄送,再請耐心等候收件。

1. 本人請來信與該年度的自評員課程窗口聯繫說明欲申請補發證書原因,再請依通知繳納工本費。

2. 補發之證書會加註「補發」字樣,我們會依照計畫作業時程批次印刷、寄送,再請耐心等候收件。

1. 自評員證書依照計畫作業時程批次印刷、寄送(約兩個月)。

2. 如需查詢自己的自評員證號,可於收到評量結果通知後登入TIPS網站會員,點選您的「姓名」,再點選「基本資料修改」,在「自評員編號欄位」就可以查詢到自己最新的自評員證號。

1. 2025年起,自評員證書自取得之年份起2年有效,如2025年間取得自評員資格,效期統一至2027/12/31。

2. 自評員效期期滿前須通過回訓,自評員證書有效期間自通過回訓之年份起延展2年,如於2027年效期內通過回訓,效期統一延展至2029/12/31。

1. 2023年(含)前取得(2016年版)自評員資格者:須於2025年完成回訓。

2. 2024年取得自評員資格者:須於2026年完成回訓。

3. 2025年起取得自評員資格者:請於證書期滿前完成回訓。

4. 完成回訓後會寄發新的自評員證書,舊的自評員證書即失效。

5. 如未在效期內完成回訓,即失去自評員資格,須重新報名自評員課程並且符合課程相關要求後,方可取得自評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