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財管理多元輔導申請:

輔導需求單位填具「智財管理多元輔導申請書」(附件1),並檢附應備文件,以電子郵件提供受理窗口:林昭如專案經理/chaojulin@iii.org.tw/02-6631-1186。

輔導項目、申請規定、申請經費(政府經費新臺幣上限30萬元、自籌新臺幣至少10萬元,且須為輔導案總經費的50%(含)以上)、應備文件【詳參「115年智財管理多元輔導申請須知」第貳點至第伍點】

受理期限、申請方式: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15年4月15日(三)止,以電子郵件寄送時間為憑,或計畫輔導經費額度用罄為止。計畫執行單位得視受理情形,延長或提前截止收件日期,相關異動將公告於官網頁面。【詳參「115年智財管理多元輔導申請須知」第參點】

資格審查:

申請資料有欠缺者,輔導需求單位應於接獲補件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含通知當日)補件,逾期未補正者,視為自願放棄,已繳交之資料不予退回。【詳參「115年智財管理多元輔導申請須知」第柒點、第捌點】

會議審查:

經資格審查通過者,進行會議審查,時間及相關審查配合事項,由計畫執行單位另行通知輔導需求單位及輔導服務單位,由輔導需求單位或輔導服務單位進行會議審查簡報說明。【詳參「115年智財管理多元輔導申請須知」第柒點、第捌點】

審查結果通知與簽約:

審查結果於會議審查後通知輔導需求單位,入選名額如出缺時,以候補名單依序補足。

入選之輔導需求單位、輔導服務單位應於收到審查結果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智財管理多元輔導合約(三方)」(附件3)簽署及用印。【詳參「115年智財管理多元輔導申請須知」第柒點】

進行智財管理多元輔導作業:

輔導需求單位應同意配合輔導服務單位規劃之智財管理輔導方式與時程。計畫執行單位得透過訪視確認輔導服務單位執行進度以及方向符合規劃。

輔導服務單位輔導過程相關要求將記載於「智財管理多元輔導合約(三方)」(附件3)中,並於合約指定時間交付「智財管理輔導結案報告」(附件4)。【詳參「115年智財管理多元輔導申請須知」第玖點】

結案審查/驗收/結案:

輔導結案審查以委員書審為原則,須經委員確認輔導內容符合合約與輔導規劃,方可辦理結案;惟必要時,得以辦理會議審查,其時間及相關審查配合事項,另行通知輔導需求單位及輔導服務單位,由輔導需求單位或輔導服務單位進行會議審查簡報說明。【詳參「115年智財管理多元輔導申請須知」第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