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表:診斷檢視流程圖

診斷或整備度報告申請:

申請單位填具診斷或整備度報告申請書,並檢附應備文件,郵寄至資策會科法所創意智財中心統一受理收件。

資格審查:

申請文件若有欠缺者,計畫執行單位應於收到文件後-通知申請單位補件,申請單位應於要求期限內完成補件。

審查複核:

由計畫執行單位依申請時間先後與審核項目,評選適合單位。

審查結果通知:

審查結果由計畫執行單位於審查複核後通知申請單位,並公告於TIPS網站。計畫執行單位另提供入選之申請單位保密同意書。

進行診斷或整備度報告作業:

查結果公告後,申請單位須配合安排診斷或整備度報告作業。

結案會議:

由計畫執行單位或併同外部專家向申請單位說明診斷或整備度報告要點。

結案:

於接獲申請單位完成結案同意書用印/簽章後,此服務項目確認結案。